江西持续优化船舶运力结构,全力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淘汰更新,累计完成518艘老旧船舶拆解,发放补贴资金5.7亿元,绿色航运成效凸显,水运运力结构更趋合理高效。
长江干线及“五河一湖”流域千吨级以上泊位实现岸电设施全覆盖,1095艘运输船舶完成受电设施改造。2025年,全省岸电设施使用时长56.9万小时、用电量127万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30.4%、112%,绿色航运成效凸显。
长江中下游首座具备污水直排接入城市管网功能的九江姚港水上绿色综合服务区建成投用,九江濂溪姑塘、樟树河西、丰城尚庄等水上服务区同步加快建设。截至2025年底,全省港口码头累计接收船舶生活垃圾359吨、生活污水40758立方米、含油污水250立方米,船舶污染物闭环管理基本实现。
值得关注的是,江西省首部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江西省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条例覆盖长江干流及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通航水域,确立船舶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原则,建立联单闭环管理与跨区域协作共治机制,为江西绿色水运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